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验资提供资料清单
一、客户自身应提供原件资料:
1、 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的申请报告(或企业冠名申请表)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复;
2、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章程;
3、 法人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及近期会计报表、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;
4、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;
5、 被审验资金的银行进帐单(付款认为投资股东,收款人为被审验单位,款项用途为“投资款”。)、银行对账单、银行询证函(需银行盖章的原件);
6、 被审验单位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;
7、 (如实物出资)证明投入实物资产的财务清单、财产移交及验收证明、评估报告;
内资企业设立验资应提供资料清单
一、客户自身应提供原件资料:
1、 被审验单位的设立申请报告书
2、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
3、 公司出资人签署的协议、章程、股东会决议
4、 临时验资账户开户申请书、
5、 货币出资:( 1 )现金缴款单原件(注明投资人姓名,注明用途:投资款)
( 2 )银行对账单(加盖银行业务章)
6、 实物出资:(1)资产评估报告(必须以验资为评估目的)及出资各方对资产价值的确认文件
(2)实物移交清单、销货证明及存放地点证明
7、经营场所使用证明
8、投入资本相关会计处理资料
9、投资方:(1)为自然人的,提供身份证
(2)为法人的,提供营业执照、近期会计报表(盖公章法人和主管会计签字)
以上验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交事务所存档
货币出资应注意事项:
1、以工商局核准的公司名称在银行开立帐户。
2、收款人(及收款单位)全称栏内,填写工商局核准的公司全称,不能简化。
3、交款人栏内填写章程协议规定的出资人,出资人按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,出资人之间不能代交,姓名填写要与身份证一致。
4、在款项来源或用途栏内,必须注明投资款。
5、交款单填写要公正,严禁涂改。时间及印章齐全清楚,手续完备。